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科研业绩核对及补录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对全校科研人员符合《贵阳学院科研绩效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筑院发字〔2023〕15号)文件规定的科研业绩进行核对和补录。
科研处以登记纳入管理范围的项目数据、第三方情报检索机构提供的成果数据为依据,将符合文件奖励范围的科研业绩录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(此类业绩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为“终审通过”状态)。当前暂未录入“获奖、著作、资政建言、网络优文”等类别的科研成果信息,为确保此类成果规范纳入科研绩效统计范畴,请相关科研人员自行整理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。
补录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中午12点前交至科研处,逾期不再补录。
科研业绩范围:
1.2025年1月1日至今,以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符合筑院发字〔2023〕15号文件规定的所有科研业绩。
2.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贵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尚未发放奖励的科研业绩。
科研业绩未纳入统计或关键基础信息有误的科研人员请填写《贵阳学院2025年科研成果业绩补录登记表》(不得删除表格内容)。
贵阳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(含三报一刊、两微一端等)发表情况 (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表尚未兑现科研绩效部分,2025年1月1日至今发表尚未在科研系统录入部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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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 归属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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